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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2 14:21:1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促进国际贸易合作交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拟资助项目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http://commerce.sz.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署),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对外贸易处88121859

  监督电话:综合法规处8810701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附件: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资助事项)拟资助项目公示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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