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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关于2021年光明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7 09:20: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等文件要求,强区办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光明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验收评审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向强区办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强区办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各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光明区碧眼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9室

  联系人:唐工

  电话:88211093

  附件:2021年度光明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验收结果

光明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附件:2021年度光明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验收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