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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光明区线上市场开拓资助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3 16:58:20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0〕2号)第十一条规定:对于企业2020年度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其支付平台服务费的50%予以最高20万元资助。现将2021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光明区线上市场开拓资助项目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7月13日至7月19日(5个工作日),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项目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如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资助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异议科室:商贸金融科

  联系人:颜工

  电  话:0755-88211872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13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金融科

  邮  编:518107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1.2021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光明区线上市场开拓资助项目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