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拟奖励项目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16:53:2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拟奖励项目及不予奖励项目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commerce.sz.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日,本次公示金额为核定奖励金额,最终拨付情况视省商务厅实际下达至我市资金规模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外资管理处,88107076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88107014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拟奖励项目公示表  

            2.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不予奖励项目公示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