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公示公告(第323期)

发布时间:2021-11-29 09:21:17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现对拟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人员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办事大厅12-14号窗口,邮编:518040,联系电话:0755-8812360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

  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