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拟终止部分逾期未验收项目行政决定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9 15:42:12

深圳市森科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品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品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寅讯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达环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意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腾泰翼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纽邦通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凌云新创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网邦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深圳世纪通茂高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爱小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六点实业有限公司(原深圳六点停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嫒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博益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威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笃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热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悦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幻视界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香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联深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朗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深圳迪美泰数字医学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融创无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北科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创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里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德天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益米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卓想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易拓盈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螺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晖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电金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点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未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合同书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期满后主动提请项目验收,且你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或合同地址经营。

  因你公司资助项目逾期未提请验收,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委拟终止上述逾期未提请验收的39个资助项目,并收回上述资助项目的全部财政资金及孳生利息。(具体资助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因其他方式已无法送达,我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采用在深圳特区报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同步公告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拟终止部分逾期未验收项目的行政决定告知书》(深科技创新决〔2021〕第181-219号)。请你公司自深圳特区报刊登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委领取上述告知单,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你公司自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委提出申辩、陈述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委将直接做出行政决定收回资助你公司项目的全部财政资金及孳生利息。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拟终止部分逾期未验收项目的行政决定告知书(第二批项目)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余梦琪,88102426;郭棉雄,13828875995)


附件下载

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拟终止部分逾期未验收项目的行政决定告知书(第二批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