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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1 17:10: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0〕5号)《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及其配套文件等有关规定,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已完成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形式审核、资格审核、专项审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项目查重、局党组会审定等工作程序,现将第二批审核通过的813家单位的1405个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根据2022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本批次项目按照审定金额的80%拨付资助资金。

  一、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5日。

  二、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科技创新局政策资金科;

  联系电话:0755-28339213;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106室。

  四、拨付资料提交

  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我局决定预先收取资助资金拨付资料,要求如下:

  1、材料受理时间:3月22日至3月25日。

  2、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1楼东部之芯会场。

  3、所需材料、填写要求等详见附件2。

  4、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下列所排时间前来提交材料:

企业公示序号

提交材料时间

企业公示序号

提交材料时间

1-80

3月22日上午

81-200

3月22日下午

201-280

3月23日上午

281-400

3月23日下午

401-480

3月24日上午

481-600

3月24日下午

601-680

3月25日上午

681-813

3月25日下午

  附件:1.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

  2.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拨付材料提交要求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1.附件1: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xlsx

2.附件2: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拨付材料提交要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