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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2019年度申报项目受理及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24 16:43:10

  2018年11月30日,盐田区委政法委启动了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2019年度申报工作,经对申报项目预审、实地核查、初审、评审等程序,通过了“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等社会组织提交的27项资金申请(详见附件1),合计金额250万元;不予通过“盐田区沙头角人民调解员协会”等社会组织提交的31项资金申请(详见附件2)。

  现将受理及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4日至2月1日,共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向盐田区委政法委提出异议。提出异议请用真实姓名、身份、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清晰,以机构名义反映的书面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

  附件:1.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2019年拟资助项目名单

  2.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2019年不予资助项目名单

  盐田区委政法委

  2019年1月24日

附件:1.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2019年度拟资助项目名单.xls

附件:2.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2019年不予资助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