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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04 17:07:42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和《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7〕278号)文件精神,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拟资助企业1140家。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

  附件: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拟资助企业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拟资助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