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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等54家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11:03: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经研究,同意批准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等54家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基地)应根据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博士后具体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业务,建立完善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发展需要提出博士后招收计划,积极与国内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及时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

  二、各基地在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时,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好人员入口关;要认真做好博士后在站期间各项考核工作,明确考核程序和标准,保证博士后培养质量;要加大投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工作和生活方面的需要。

  三、各基地在开展博士后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2020年度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