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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1年龙岗区工业企业入库扶持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0:34:49

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展2021年龙岗区工业企业入库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申报企业务必认真阅读全文):

  一、扶持范围

  在2020年底首次纳入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龙岗区工业企业,企业的注册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已享受过龙岗区限额以上商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扶持的企业不得再申请本次扶持)。

  二、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1年7月8日-7月22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四、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w.lg.gov.cn)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入库”企业专项扶持】栏目,然后选择本项目进入申报。

  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如下:

  (一)申报表格

  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企业填写和上传。

  (二)营业执照

  由系统自动从企业注册时的材料中选取,不需企业上传。

  (三)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项)

  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四)收据

  请企业填写收据后,扫描为PDF格式并上传,以便我局核实是否符合具体要求。收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1.抬头填写:“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据右上角的日期统一填写为“2021年9月 日”,请注意,“日”不用填写。

  2.收据金额填写为10万元(金额大写的左边空白处写“零”,请勿用X或者其他任何符号)。

  3.收据请加盖公司财务公章,并由财务人员签字(至少有两人)。

       4.项目名称:2021年区经发资金“工业企业入库”专项扶持项目。

  五、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所有材料后,请等待审核。审核过程需要修改的,请按系统的提示进行修改完善。

  企业收到审核已通过的短信通知后,请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水印的申报书,并在首页即申请表格中盖章。

  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为有效件。还在审核中的申报书没有水印,请企业不要下载并打印。

  请企业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报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一份):

  1、盖章的申报书(必须带水印,只需在第一页盖章),申报书中包括了申请表格、营业执照、名称变更材料和收据扫描件(收取原件)。

  2、盖章的收据原件(收取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不收取,仅验原件);

  提交地址(唯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世贸百货斜对面)

  六、注意事项

  1、企业纳入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后,根据统计规定必须每月填报月报表。企业如果对自身是否入库有疑问,可由企业负责填报统计数据的人员咨询龙岗区或街道相关工作人员。

  2、书面申报材料的提交地址只有一个,请勿提交到龙岗区其他行政服务大厅。

  3、业务咨询电话:毛女士 28949777。因涉及企业较多,请企业按申报系统流程操作即可,如电话繁忙请谅解。

  4、申报时间(7月8日-7月22日)指企业登录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

  5、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