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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调查单位核实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2 16:54:00

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罗湖区统计联网直报调查单位核查及入库申报工作,罗湖区统计局将于2021年7月至12月开展2021年调查单位核实确认工作,对辖区内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受理达标企业的入库申报。

  一、核查方式

  (一)各街道统计人员上门调查核实,收集资料。

  (二)企业主动联系所在街道递交核查资料。

  二、核查内容

  调查对象提供以下材料,配合做好后续的入库申报工作。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表)。

  (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三)除以上共性资料外,按专业提供以下资料:

  1.工业单位: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全委外加工单位需另外提供委外加工合同、发票、全委外情况说明、被委托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交战新产品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

  2.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批零专业统计企业经营情况补充说明(附件2)。

  3.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4.服务业单位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一般纳税人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业专业《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附件3)。

  (2)服务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应税(或免税)劳务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应大于“应税(或免税)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

  (3)存在多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企业,如果某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独立纳税且其本年累计销售额比法人本部大,则还需提交此家产业活动单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并在此主表上填写说明,列出法人本部和所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本年累计销售额总计数。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年累计销售额不应小于入库标准的90%,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年累计销售额合计不应小于利润表营业收入的70%,如存在特殊情况,请提交“具体差额情况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年累计销售额=一般项目本年累计数+即征即退项目本年累计数。

  一般项目本年累计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5.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进度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证照经营范围前三项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等字样,或其它证明材料。

  7.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开工照片、或购置证明材料)。

  8.金融业单位:2020年12月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三、填报须知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表)需由调查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涂改,涂改处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其中,“06项行业类别”-“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指标用以判断企业所属的行业类别。为确保入库企业的行业分类准确,应据实准确填写。具体填写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填写时,按照“动词+(修饰性定语)名词”或“(修饰性定语)名词+动词”的形式填写,动词用于描述业务活动的类型,名词用于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如“纯棉服装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制品批发”“应用软件开发”等。

  四、入库申报要求

  (一)月度入库

  时间:7月-11月,每月25日前提交月度入库资料。

  专业:每个专业均可申报月度入库。其中,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须满足“新开业(投产)时间为上年第4季度或当年”的条件。

  (二)年度入库

  时间:10月-12月,每月25日前提交年度入库资料。

  专业:仅限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

  五、结果认定

  统计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入库需逐级报深圳市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审核,“是否入库”“入库企业行业分类”应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六、有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罗湖区统计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统计人员在核查工作中获知的企业数据,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保密。有任何疑问,请与所在街道的统计工作人员联系。

  罗湖区统计局

  2021年7月


附件:

1.附件1.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入库判定标准.docx

2.附件2.批零专业统计企业经营情况补充说明.docx

3.附件3.服务业专业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docx

4.附件4.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示例.docx

5.附件5.各街道咨询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