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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16:28:03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强度


  2019年用于支持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主要指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所属科研单位(不含转为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科研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十三五期间,教育部批准在深设立的,开展本科、硕士和博士层次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支持方式与强度: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250万元。


  二、项目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附表要求填写后,并于1月25日下班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


  1.项目申报表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预算表


  3.深圳市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

P02018122665577567753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