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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丨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14:50:42

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和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于2017121日前由深圳市发改委批复为深圳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市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明确的财政资金安排计划。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四)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紧密合作共建机制。

  (五)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只能申报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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