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和要求,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拟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于2017年12月1日前由深圳市发改委批复为深圳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市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明确的财政资金安排计划。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四)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紧密合作共建机制。
(五)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只能申报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二、受理时间
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16日。
三、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765-085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西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