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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关于2018年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的申报通知

政府补贴:最高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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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龙岗区科技型企业给予研发投入激励,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照政策要求在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3. 正常运营1年以上。

  (二)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给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给予中国五百强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给予世界五百强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其他科技型企业,给予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最高5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6月19日-7月13日;

第二批:8月20日-9月14日;

第三批:10月15日-11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765-085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西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