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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8年6月16日及以后验收通过项目办理监管账户资金转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8 09:39:35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规范清理市科创委立项、且在原监管银行账户仍有资金的项目,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验收合格证书落款日期为2018年6月16日及以后,且在原监管银行账户仍有资金的市科创委项目”,请项目单位持以下材料,联系监管银行办理资金转出。

  1.市科创委下达的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合规使用资金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监管银行应当自收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银行拒不办理或逾期未办结的,请项目单位联系88100072处理。

  2018年6月16日之前验收通过的项目处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合规使用资金承诺书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验收通项目资金合规使用承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