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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 17:29:39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粤府〔2018〕23号),构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我委根据《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培育工作方案》(粤经信办函〔2018〕348号)组织开展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以下简称“省资源池”)第三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资源池组成 

  省资源池由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和工业互联网安全商组成。 

  二、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第三方独立服务。支持和鼓励创新创业型企业申报。 

  (三)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互联网思维,对制造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变革趋势理解较深。核心团队成员中具有OT/IT跨界融合核心人才。 

  (四)面向企业共性应用场景,提供基于云端应用、微服务架构的工业SaaS或工业APP服务产品,符合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要求。 

  (五)申报单位的产品或服务应聚焦解决制造业实际问题,并提供应用典型案例或标杆示范项目。 

  (六)申报单位应具备保障其工作开展的技术服务团队。 

  (七)申报单位应具备数据安全、平台安全和访问安全等保障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培育工作方案》相关流程要求予以组织实施。 

  (二)省资源池评审将采取书面评审、集中答辩或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由省联盟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最终结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予以审议并发布。 

  (三)省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将按照单位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补充和淘汰。 

  (四)对入选省资源池单位,将在供需精准对接、标杆案例培育、“上云上平台”推广、重要媒体宣传、地市对接、国家推荐等,予以重点支持。 

  (五)对已纳入省资源池单位发生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参照本通知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并提交申请变更请示,加盖公章后直接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同时抄报省联盟。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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