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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宝安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0 11:05:53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18年度宝安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二)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

  (三)今年获得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奖励2017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按市同样的资助金额(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3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二)本奖励措施受企业2017年度纳税额限制。


 

欲知更多项目细节,

欢迎拨打 0755-86529553 咨询。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