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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09:43:26

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规〔2020〕4号),规范专业服务业扶持资金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2号)和《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