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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8年第一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8-06-19 11:39:28

深圳市龙岗区2018年第一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申报指南


一、办理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龙岗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资助项目办理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二)依法在龙岗区按章纳税、经营;

(三)不属《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限制情形;

(四)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3.正常运营1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设置有研发项目辅助账。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企业申请之前已享受了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3.企业可同时申请市研发资助项目和我区的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二者不冲突,也没有必然联系。

四、受理时间

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11日

欲知更多项目细节,
欢迎拨打 0755-86529553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