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省经信委丨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互联网+”应用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4 17:20:5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7〕176号)、《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粤府办〔2015〕53号)、《广东省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经信信息函〔2018〕91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互联网+”应用项目库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我省“互联网+”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互联网+”应用项目库,征集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领域项目,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推荐部门应同时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不允许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二)审核推荐。省直相关部门所属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 

(三)项目评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相应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2018年8月7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7月23日

欲知更多项目细节,

欢迎拨打  400-765-0858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