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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3 09:14:35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发挥工业设计在打造战略性产业集群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工作。现就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以及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并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

  同时,为更好支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请各地市围绕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继续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的入库工作,对储备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项目库,切实做好项目库的新增、调整和退出等工作。


  附件:1.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4.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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